1. 大类招生
对相关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包括经济与贸易类(含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专业)、财政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专业)、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
2. 取消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动画等六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限制。
3. 新生报到校区安排:
南岸校区:体育学院、国际商学院(含国商 2+2 项目)
南岸校区兰花湖片区:机械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
外语学院、艺术学院、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
江北校区: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管理学院、商务策划学院、会计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法学院、
文学与新闻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4. 今年继续举办国际商学院中加、中法双校园、双学士项目、中英、中法本硕连读项目,以及“中加 2+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位项目。今年新增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 3+1+1 特色项目和信息管理3+1+1 特色项目,进行全英文和双语授课,其中工商管理项目可获得我校和国外合作大学本科双学位。两个项目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均可继续攻读国外合作大学硕士学位。
5. 美术校考省份为甘肃、河南,其余省份均为美术统考。
6. 我校组织美术专业校考的河南、甘肃等两个省份,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 ÷ 文化总分×300×30%)+(校考专业成绩 ×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我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综合分计算办法为 :(文化成绩 ÷ 文化总分 ×300×30%)+(统考专业成绩 ÷ 统考专业总分 ×300×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7.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分、专业分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 ÷ 文化总分 ×100×40%)+(体育专业成绩 ÷ 体育专业总分×100×60%))从高到低排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择优录取。
8. 从 2018 年起我校本科新生奖学金增设“美术类新生奖学金”,申报条件详见《2018 年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说明:所有信息请以各省级招办,以及学校官网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