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移与否采取自愿原则。如你不迁户口,可保留在原籍,非城镇居民户口可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二、如你决定把户口迁移到学校,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按照以下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1.非重庆籍学生:
须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寸白底照片(两张)交本人所在学院,学院交保卫处后统一办理入户手续。
2.重庆籍学生:
若是“家庭户口”的,将本人《户口页》单页原件、《家庭户口簿》全套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寸白底照片(两张)交本人所在学院,学院交保卫处后统一办理入户手续。
若是“集体户口”的,只需将你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寸白底照片(两张)带到学校交给所在学院即可,学院交保卫处后统一办理入户手续。
三、《户口迁移证》、《户口页》、《家庭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上面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机关公章、户口专用章、民警印章等基本内容必须齐全、清晰、准确,不得涂改,且与录取通知书上的有关信息完全一致。
四、新生报到入学三个月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在江北校区就读的通识学院新生的户口由通识学院收齐后统一交到江北校区管委会保卫科,由保卫科转交保卫处后统一办理入户手续。
重庆工商大学保卫处
2018年7月